“这。。。。。。”
霍兴昌登时哑口无言。
霍家人尊贵,霍家狗也尊贵。
兴许是有心无力吧,霍老爷子自从十多年前老伴去世后就没有再续弦,偶然的机会从外面捡回来一条金毛狗。
此后便一直养在身边,取名春卷。
老爷子喜欢这条金毛狗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,可能对他来讲春卷不止是一条狗,还是他的孩子或者伴侣吧。
说狗比人尊贵,也一点都不为过。
无论是吃的,用的,都是最顶尖,最昂贵的。
一个月花费在春卷身上的钱多达十万,比一个公司的高级主管的工资还要多。
十多年过去,十多年如一日的陪伴,可以想见,霍老爷子对这条狗何等的重视。
可说到底,狗就是狗,凌驾于人之上,说不过去。
更何况,本国传统向来是逝者为尊,为了一条狗让这么多逝者迁坟,到哪儿都站不住脚。
同时也看得出霍家在本土是多么蛮横跋扈。
没有强迫?
没有威逼?
达成共识?
单霍家的权势与影响力在哪儿摆着,这些村民哪个敢说半个“不”字?
“就算这样,我也罪不至死啊,如果沈天王不满意我们霍家对迁坟这件事的处理方式,我们霍家可以给这些村民更多补偿,我给他们下跪道歉都可以,还望沈天王息怒,饶在下一条贱命!”
霍兴昌梗着脖子,神色不屈又有些委屈,声泪俱下,据理力争。
“沈某没有给人改过自新的习惯。”沈策不咸不淡的回了句。
雨停了,乌云散去,阳光落在霍兴昌苍白的脸上。
朗朗乾坤下,总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,藏污纳垢,令人作呕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。
若说霍兴昌犯下的罪孽,或者霍家犯下的罪孽只此一桩,沈策是万万不相信的,单从这一件事上就可以看出霍家品性,他没有兴趣一一去查。
杀一儆百,兴许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。
眼看沈策油盐不进,自己百般低声下气都无济于事,只怕今天是死定了。
霍兴昌挣扎着从湿漉漉的地上爬起来。
“你身为朝廷大员,滥用私刑,草菅人命,不也是枉法之举,若传出去,你如何以身作则,严明军纪!”
“哦?你是在提醒我干脆把你们霍家杀光?”
沈策回头看了他一眼,嘴角含笑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