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别这么看我,我除了固执点以外,我跟蛆虫之主的合作,纯粹是力量不够,才选择的临时盟友,他比猪排哥还让我恶心,你见过喜欢肉的人,会喜欢蛆?”
阮猛说着,表情鄙夷的摇了摇头,对于所有肉食爱好者,他们的头号敌人,不是吃素的,也不是其他肉类,而是蛆。
没有哪个爱吃肉的人,愿意看到肉上长蛆。
所以灭了蛆虫之主,他没有任何心理负担。
“好,我知道了,那我先走了”
“嗯,拿盒鸡腿再走,别客气,我这鸡腿管够的”
将两盒绝顶鸡腿给了激光哥,阮猛继续回到人群里,监督每一个吃素的家伙。
“人。。。人还挺好的?”
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纸盒,激光哥打开盒子,深吸了一口香气,尽管来之前,已经吃了十几根鸡腿,但他还是拿起一根吃了起来。
一口下去,他就忘记了刚刚的事。
直到十分钟后,阮猛满头黑线的回来,看着某个一脸陶醉的家伙。
“认真的?你还没走??”
“太好吃了啊!我觉得自己还能再吃一盒!”
“那你也得送完信才能吃,快走,别逼我揍你”
一步三回头的阮猛,看着速度比自己还慢的激光哥,他只能叫两个紫袍大鸡腿押着对方离开,虽然对方喜欢鸡腿的态度,让他非常满意。
但。。。哥们!先杀蛆虫之主,行嘛!
那货才是肉的大敌!
到了晚上十二点,江涛都准备在酒店睡下时,激光哥敲开了他的门,将信塞到他手上,浑身是汗的某人就准备跑路了。
“等等,你这么着急离开干什么,还有这个东西是干嘛的?”
“那是蛆虫之主的藏身处,阮猛让我交给你的,我先回去吃鸡腿了,我一路跑过来,再一路跑回去,有助于消化”
“你知道你是给我干活的吧?”江涛一脸无奈的看着这个家伙。
他到酒店来,就先刷了半个小时的视频,看到阮猛全市发鸡腿,其中还出现了一种散发着金色光芒的鸡腿。
要不是过两天要反攻回去,他都想现在回去试试味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