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煜转过身,接过企划书,翻开第一页。陈凯歌的名字印在上面,黑色的字体,方方正正,像一座山。他的目光落在女主角名单上,三个名字,三张照片,三段记忆。
第一张照片上,是刘艺菲。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,头发披散,侧脸对着镜头,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在她脸上画出柔和的光影。她的眼睛看着远方,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温柔。照片旁边写着:饰演叶蓝秋,一个在都市中挣扎的女白领,身患绝症,却依然坚强。
第二张照片上,是高媛媛。她穿着一件粉色的连衣裙,站在一片花海里,回头笑。她的笑容明媚,眼睛弯弯的,像月牙。照片旁边写着:饰演陈若兮,一个电视台记者,为了追求真相不惜一切代价。
第三张照片上,是景恬。她穿着一件黄色的T恤和牛仔短裤,坐在一辆自行车后座上,手里拿着一根冰棍,笑得天真无邪。照片旁边写着:饰演杨佳琪,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,单纯善良,对世界充满好奇。
三个女人,三种风情——刘艺菲的温柔坚韧,高媛媛的明媚干练,景恬的纯真可爱。张煜看着照片,脑海里浮现出她们各自的模样。上一次和她们合作,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。那时候,她们还是二十出头的女孩,现在,都已经成了当红的女明星。
“陈导的意思是,让你演男主角杨守诚。”刘浩在他对面坐下,推了推眼镜,“一个摄影师,偶然拍到了叶蓝秋在公交车上不让座的一幕,引发了全城热议。他和叶蓝秋之间,有一种超越生死的感情。和高媛媛饰演的记者之间,有一种若即若离的暧昧。和景恬饰演的大学生之间,有一种兄妹般的温情。”
张煜合上企划书,笑了。“陈导的电影,必须接。开机时间?”
刘浩翻开笔记本。“9月5日,北京。你的戏份大概一个月,10月初杀青。三位女主角的档期都已经协调好了。”
张煜站起来,走到窗边。窗外,北京的秋天快来了,月季花还在开,但风里已经有了凉意。“刘总,帮我约一下她们。明天,我想请她们吃顿饭。”
2011年8月29日,晚上,北京,某私房菜馆。
张煜提前二十分钟到达。菜馆隐藏在一座老四合院里,门口的两盏红灯笼在风中轻轻摇晃,院子里那棵枣树已经结满了红彤彤的果子,荷花缸里的花开得正好。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休闲西装,里面是白色的T恤,没有打领带,整个人看起来随意而儒雅。
第一个到的是刘艺菲。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雪纺衬衫,下面是一条浅蓝色的牛仔短裤,露出一双笔直修长的腿,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帆布鞋,没有穿袜子,脚踝纤细。她的头发披散,一侧别在耳后,露出耳朵上一颗小小的钻石耳钉,脸上化了淡妆,眉毛画得又细又弯,眼影是淡淡的棕色,嘴唇上涂了豆沙色的口红。她的脖颈修长,锁骨在衬衫领口下若隐若现,衬衫的料子很薄,夕阳的余晖从窗户照进来,能看到里面白色内衣的轮廓和身体纤细的线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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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煜。”她笑了,眼睛弯弯的,像月牙。
张煜站起来,和她握手。她的手很暖,指尖柔软。“艺菲,好久不见。你越来越漂亮了。”
她低下头,嘴角微微上扬。“你越来越会说话了。”
两人坐下,聊了几句。第二个到的是高媛媛。她穿着一件粉色的连衣裙,裙摆及膝,露出笔直的小腿,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细跟凉鞋,脚趾涂着淡粉色的甲油。她的头发披散,一侧别在耳后,露出耳朵上一对小巧的珍珠耳钉。脸上化了浓妆,眼影是粉色的,眼尾上挑,嘴唇上涂了水红色的口红。她的身材极好,腰细腿长,连衣裙紧贴着身体,勾勒出完美的曲线。
“张导!”她快步走过来,张开双臂,给了他一个拥抱。她的身体很软,很暖,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。“好久不见,想死我了!”
张煜笑着拍了拍她的背。“媛媛,你还是这么热情。”
她松开他,退后一步,上下打量他。“你瘦了。是不是没好好吃饭?”
张煜笑了。“最近忙,吃得少。”
她撇撇嘴。“那可不行。明天我给你炖汤。”
第三个到的是景恬。她穿着一件黄色的T恤和浅蓝色的牛仔短裤,脚上踩着一双白色帆布鞋,头发扎成高马尾,脸上没有化妆,但皮肤在灯光下白得发光,嘴唇是天然的粉色,微微抿着,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。黄色的T恤很贴身,勾勒出少女纤细的腰肢和微微隆起的胸部,她的脖颈修长,锁骨在T恤领口下若隐若现。
“张煜哥哥!”她蹦蹦跳跳地跑进来,扑进他怀里。她的身体很轻,很软,像一片没有重量的云。“好久不见,我好想你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