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此时,另一辆车正静静驶入小屋前空地。
李俊熄火下车,脚步沉稳。
他没开大灯,也没走近屋子,只是站在十米外,凝视那扇虚掩的门。
风吹动他衣角,他从袖中取出一只喷灯,缓步走入。
屋内残留着胶片灼热的气息。
他扫视一圈,在放映机旁发现一张撕剩一半的日志纸。
展开看去,角落一行潦草字迹刺入眼帘:
“知情者九人,已处理六。”
笔迹熟悉至极。
林怀乐。
他嘴角微扬,眼中无怒,只有冰封般的确认。
他没碰胶片,反而点燃喷灯,火焰舔舐过机器齿轮与电路板,火光映照墙上斑驳水泥。
烧尽后,他抽出炭笔,在焦黑墙面留下一句涂鸦:
“这里什么都没有。”
然后他掏出手机,拨通黄志诚号码。
“你该查查,”他声音低哑,“为什么一个黑帮卧底,会有权调阅政府施工日志?”
挂断,上车,驱离。
山路蜿蜒,后视镜中,一辆无牌面包车悄然浮现于雾中弯道。
车顶横绑着三把铁锹,刃口朝前,如同祭旗。
而在警局档案室的电子终端前,黄志诚指尖停在搜索框,输入“丙十七+童工名册”,回车。
屏幕闪烁片刻,跳出一份扫描件。
泛黄纸页上,编号#042登记着一个名字:林阿狗,十二岁,籍贯潮阳,录入日期:1994年3月7日。
岗位栏写着:临时辅助岗。
月薪:三百港元。
档案末尾有一行手写附注,墨色陈旧,却力透纸背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