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文慧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,没有用任何法律术语,而是极其直白的大白话。
“辩方律师一直在强调这封信是‘恐吓’,是‘威胁’。”
她走到陪审团席位前。
那七个陪审员有的低着头,有的眼神闪躲,有的面露惊恐。
余文慧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那样的“传单”,举在手里。
“但这上面写着‘我要杀你全家’吗?没有。”
“写着‘如果不判有罪就如何如何’吗?也没有。”
她转过身,直视着那个高高在上的唐大状。
“这上面只有名字。”
“陈大文,修车工,死于1996年。”
“李小辉,学生,10岁,死于1996年。”
她念每一个名字的时候,并没有声嘶力竭,只是像在念一份点名册。
但每念一个,法庭里的空气就凝重一分。
“如果一份写着死者名字的纸,能把活人吓得要求解散法庭,能让某些大律师觉得这是‘威胁’。”
余文慧把那张纸轻轻放在桌子上。
“那只能说明一件事。”
“这些名字本身,就是一种罪证。它们太烫手了,烫得连法律这块遮羞布都盖不住。”
全场死寂。
唐大状的笑容僵在了脸上。
他想反驳,想喊反对,但张开嘴却发现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。
因为他看到,陪审席上,一个一直低着头的中年女陪审员,突然捂住嘴,肩膀剧烈地耸动起来。
她哭了。
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那个10岁孩子的名字,就在她刚才看到的早报夹缝里,也在她现在的脑海里。
李俊说得对。
这不是恐吓信。
这是那十二个冤魂,借着这张纸,爬上了法庭,坐在了所有人的面前。
这一刻,技术性的辩护已经失效了。
剩下的,只有人性和良知的赤身肉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