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泽艳丽且有光泽。
一看就非常美味可口。
赤身部分颜色最为鲜红。
中腹和大腹部位颜色稍浅,带有些许粉色调。
肉质Q弹。
用手一按,在短时间之内便会回弹回去。
徐东抓起一块刺身,丢到了他自个的嘴巴里,一边吧唧嘴巴,一边细嚼慢咽。
“嗯,真好吃。”徐东满眼欣喜地睁大双眼,紧接着便猛猛点头。
“卧槽!东子,你特么太‘恶毒’了吧!你咋当着我们这些人的面就吃起来了呢?”二军子跑到徐东身旁,用水枪冲洗了几下他的两只手,然后他也迫不及待地抓起一片刺身,猛嚼了起来。
没过十秒钟,船上的六个人全都围在一起,吃着大眼金枪鱼的刺身。
李锐边吃边做着点评:“这刺身刚入口时,有一口淡淡的咸鲜,还带有一股海洋特有的清爽感,多嚼几下,能感受到清甜的味道。”
“不油腻,不腻口,也没有腥味。”
“总结起来,就一句话,太好吃了。”
徐东抬起头,看着李锐,微微一笑:“锐子,听你这么一说,我觉得你不去当美食评论家,实在是太可惜了。”
说罢,他拍拍手,跑向厨房,边跑边大声地嚷嚷:“我去厨房弄点芥末和生抽,金枪鱼的刺身搭配上芥末和生抽,更鲜更清甜更爽口。”
宋兴国吃得满嘴是油,一脸笑呵呵地说:“以前我跟别人跑船,从来没吃过这玩意,还是有钱人好啊!想吃啥就吃啥。”
“大眼金枪鱼的刺身都这么好吃。”
“我简直不敢想蓝鳍金枪鱼的刺身有多好吃。”
二军子对着他爸眨了眨眼睛,调侃一句:“爸,你不心疼钱吗?这条大眼金枪鱼能卖不少钱呢!”
宋兴国刚才还在笑,此刻他脸上的笑荡然无存了,取而代之的是冰块一样的冷酷表情,“老子想抽你!”
这个小兔崽子居然扫他老子的兴!
他皮又痒了!
“蘸酱来了,蘸酱来了,你们都让让。”徐东两只手端着两大碗蘸酱,火急火燎地从厨房方向跑了过来。
李锐等五人闻言,纷纷给徐东让道。
徐东刚放下他手中的两大碗蘸酱,李锐等五人就抢着拿起大眼金枪鱼刺身,往里面蘸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