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能暂时放下沪市那边的事,回来这边照顾他妈。
好在他已经跟孟岚结婚了。
不结婚不行,他们回去的这一路,孟岚因为孕吐,拖拖拉拉半个月才到,过去的时候,肚子都三个月了。
孟岚爸爸当然不肯把自己闺女嫁给一个一无是处的穷鬼。
可顾朝闻愿意入赘,而且他能装,在孟岚爸面前伪装得太成功了,又跟着孟岚爸在厂里跑前跑后,看得出来还是有点能力的,所以,孟岚爸也就点了头。
至于孟岚后妈,她倒是想阻拦。
毕竟孟岚怀孕,肚子里那个生出来就姓孟。
是个闺女还好,万一生出个儿子,那可是孟岚爸期盼已久的大孙子。
到时候孟家有了后,孟家将来的家产哪里还有她跟她女儿的份。
可老孟决定的事,她一个当后妈的哪儿能决定的了。
也只怪自己肚子不争气,嫁过来五年,晚上也没少跟老孟折腾。
牛鞭,鹿血的没少喝,可愣是没怀上。
她今年都三十五了,年轻时怀不上,以后怕是更怀不上。
等老孟哪天蹬了腿,就孟岚这个瘪犊子,一准把他们赶出孟家。
那她筹谋付出了这么多年,岂不是全都打水漂。
她不甘心。
可惜不甘心也没用,要是孟岚在家里出事,她不仅被老孟赶出去,还得被打死。
孟岚这几天也特别安分。
不安分不行,孕吐都快把她折磨疯了,她觉得自己胆汁都要吐出来了。
她是想怀孕,赶紧怀一个姓孟的孩子,好继承家业,这样她就能继续在孟家混吃等死。
反正整个孟家将来都属于她的孩子。
可现在孕吐真的太折磨人了。
好在顾朝闻还行,不仅乖乖听话,把她照顾得处处妥帖,无微不至,为了给她止吐差点跑遍了县城,还把她送来医院挂营养针。
孟岚想好了,等这个孩子生下来,不管男女,等过两年身体养好了,再生一个顾朝闻的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