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乾走在大学校园中,看谁都觉得对方是屌丝。
郑乾忽然想到,自己大哥王超,不一直都喜欢穿保安服,扮猪吃老虎,装吊丝吗?
唉!
大哥啊大哥,哥们我如今总算明白,你为啥那么低调了。
原来世人皆是吊丝,我若是太高调,那实在太打击他们了啊!
当“悟透”这个“人生真谛”之后,郑乾感觉自己“大彻大悟”了。
于是,郑乾开始蓄胡子,不修边幅,以烂为烂。
还真别说,郑乾一瞬间感觉到,自己和室友的关系,比昔日更亲密了。
都是吊丝了嘛,自然很亲密。
有时候,郑乾被一些高富帅瞧不起,郑乾也不生气。
谁是屌丝,谁是高富帅,尔等渣渣心中,难道没有一点笔数?
郑乾嗨了!
郑乾甚至想到了昔日,耶稣不依旧喜欢扮猪吃老虎?
哪怕是被人弄死,耶稣都没显露过牛币。
一直到死后,耶稣这才复活,来了个复活节,低调的装比,却震惊了整个世界。
还有那唐僧取经,唐僧那么牛的男人,身边三个强者追随,不依旧一步步走路去取经,不断被人打脸也不生气?
哈哈!
原来想要成为一个强者,低调才是真谛啊!
郑乾,悟了!
他越来越放飞自我,将自己整成了一个乞丐模样。
不,哥们我这不叫乞丐,我这叫社会城市艺术家!
此刻,郑乾一如往日般,一身邋邋遢遢,正准备去吃早点。
吃餐馆是不可能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的。
学校门口摆地摊的小笼包,那才是郑乾的最爱。
然而就在郑乾买了一笼包子,刚啃了一口之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