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理也简单。
女儿是从自己家里嫁出去的。那就得正正经经地来迎,不能让人觉得是悄没声儿地“捡走”的。
这是脸面,也是体面。
于是此番,纵使已经飞了几千公里,纵使人在异国他乡,依旧单独给林望舒准备了一间套房。
用作出嫁的闺房。
新郎,不准进。
非得等到明早,让周屿带着人,正正经经地走一遍流程,把人“抢”出来,才算数。
二人并没有走太久。
毕竟一个肚子里还揣着一个,加之明早新娘子还要起很早化妆呢。
于是周屿就先送她到了房门口,两人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。
“那我明早来接你。”
“你不是说今晚要和我睡吗?”
“有吗?”
“你不是说你一个人睡觉害怕吗?早上你还是这么说的。”
“哦哦,这不是明早还要接亲吗?”
“你自己中午都还说,提前一个小时回你自己接亲的房间。”
“这不是今晚喝多了吗?喘口气都是酒味。”
“真的假的。”
“是啊,我怕我呼出来的酒精,醉到我老婆和孩子。”
“好吧,那就明天见。”
“明天见。”
周屿站在原地笑着和她挥了挥手。
直到房门关上小一会儿,他才转身走进夜色。
远处,奥特马努火山的轮廓沉在星空下,黑而沉静,像一个亿万年前就立在那里的见证者。
近处,海浪一遍一遍漫上沙滩,又一遍一遍退回去。
不过,周屿并没有回到他自个儿的房间。
就这么走啊走,走到了沙滩僻静的一角。
躺椅上,火星点点,忽明忽灭——宛若误入南太平洋的萤火虫。
大晚上一个人跑这发癫的,除了我那一生体面的老丈人还能是谁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