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好像李初宁和叶轻颜。
有时候话题说偏了,免不了要看上一眼司扬,然后抿嘴笑一下。
“没事儿,别拿他当人。”叶梦宛大大咧咧的说道!
因为喝了酒的缘故,俏脸上带着一抹酡红之色,说这话的时候,美眸妩媚的看了一眼司扬。
这个家伙有些时候是真的不当人啊!
夜幕如水,小聚之后,司扬送两个女人分别回家。
原本打算要去家里住的,不过被叶梦宛给否了。
所以司扬要辛苦一下了。
他没喝酒,跟三个女人喝酒,没意思,要是沈乐渝那样的还行。
菜是菜了点儿,但有意思不是。
当然,现在沈乐渝估计还拿他当菜鸡呢。
车子行驶在夜幕下,一路回到家中,到了家里之后,叶梦宛随意的踢掉了高跟鞋,不是说喝酒就变身,只是喝过酒的叶梦宛比平日要热情明朗大方很多。
当然现在吗,还要加一个字,那就是马叉虫!
“司扬!”叶梦宛的双臂环住司扬的脖子。
“我亲戚走了。”叶梦宛带着酒意的脸蛋儿,妩媚如盛放的玫瑰一样。
“别乱踢鞋。”司扬正儿八经的说道!
“你喜欢我穿着?”叶梦宛眨眨眼睛。
“我有十厘米的哦。”
司扬闻言不由哭笑不得,上头的女人远比上头的男人更过分,更操蛋的是,男人很多时候都是没出息的。
叶梦宛的唇已经贴上了司扬。
酒味之中混杂着香甜。
两个人一路来到卧室。
肆意!
奔放!
所以说男人都喜欢跟女人长久保持关系,这种慢慢解锁的感觉,很不错。
当然前提是这个男人的能力过关。
若不然,可能就只有三次机会。
第一次,我是第一次,所以发挥不好。
第二次,今天状态不好。
第三次!滚蛋吧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