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密斯会犯这种错误吗?
不会。
至少,林枫不相信他会在这种关键任务里犯这种错误。
那他的目的是什么?
杀死李松?
不对。
林枫摇了摇头。
“米国现在不希望李松死。”
白天史密斯在车上说得很清楚。
新市的夏裔群体,只认李松这块招牌。
在米国彻底站稳脚跟之前,李松必须活着。
一个死人,无法替米国整合新市。
也无法替华盛顿把那座城市平稳送上独立道路。
那么剩下的可能,就只有一个。
逼迫李松妥协。
林枫的目光,重新落回图纸上。
他回想起白天第一次见到李松时的场景。
那座庄园。
那片高尔夫球场。
那些穿着杂牌军服,却明显服从李家命令的夏裔武装。
还有李松面对史密斯时那种并不完全低头的态度。
这个人,是个极端现实的政治商人。
他当然想要米国的钱,也需要米国的国际支持,可他并不愿意把新市彻底交给米国,更不愿意让五角大楼直接在新市建立大型军事基地。
所以,查理和李松的谈判,一定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。
李松心高气傲,手里有人,有钱,有地盘。
又在新市经营多年。
在这种时候,他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把脖子伸进米国人递来的项圈里?
除非……
他必须害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