夕阳堪堪越过马头墙。
县衙后苑的大红纱笼灯,已经一盏接一盏亮了起来。
三月十八。
自乡返程的顾辞,和薛明阳一同来到县衙。
两人穿的都是鹿鸣书院的学子青衫,洗得干干净净,熨得平平整整。
薛明阳一脚踏进大门,脖子就跟拨浪鼓似的左右摇。
“辞弟,你看这排场,啧啧。我爹请客都没这么阔气。”
顾辞扫了一眼回廊上的装饰。
“县衙的灯笼是公账出的,伯父的灯笼是自己掏的,能一样吗。”
薛明阳想了想,好像确实不一样。
“那咱们坐哪儿?”
“帖子上写了,案首右首第一席。”
“那我呢?”
“第十一名,往后数。”
薛明阳一脸委屈。
“咱俩一块儿来的,不能坐一块儿?”
“规矩就是规矩。你要是不服气,下回考前十。”
薛明阳哼了一声,扭扭屁股认了。
两人沿着回廊往正厅走。
沿途已经有不少新科童生三三两两聚在一块儿说话。
看见顾辞的时候,议论声低了一瞬,又像潮水一样涌上来。
“那就是案首?”
“真小啊。”
“个头还没我家那张桌子高。”
“你家桌子考得了案首吗?”
顾辞充耳不闻,步子不紧不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