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鹿窈神色疑惑,他道,“小狗的腿不太对劲,而且你就算要养它,也要去做检查,打预防针。”
鹿窈“哦”了一声。
他没养过,却很熟悉流程嘛。
车子开到一家宠物医院后,赫勋下了车,打开后座的门时,他整个人压了过来。
他的一只手,很自然地从鹿窈的怀里拎住小狗的脖子。
嗓音低沉,“我来。”
鹿窈的一个同事总说自己的偶像声音超性感,能让人耳朵怀孕。
她一直嗤之以鼻。
但此刻赫勋的声音传入耳朵里,她的耳根还是不受控制地烫了一下。
她眼神闪躲着,不敢看他。
饶是不敢去看,也能清晰地闻到男人身上浅淡的烟草味,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荷尔蒙气息。
很玄的一种感受。
察觉自己的脸颊也跟着滚烫,鹿窈低声道:“赫队长,麻烦您让让。”
赫勋勾起唇,轻笑,“抱歉,我以为你要我扶。”
他确实想扶鹿窈。
想再试试跟她肌肤接触,自己会不会长疹子。
其实不试他也知道,因为只是这么看着她,他就觉得胸腔里很满,全身弥漫着一种很愉悦的感觉。
“不用了,我自己走。”鹿窈连忙道。
他退开几步。
怀里的小土狗仿佛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威严和强悍,一动不敢动。
鹿窈下了车之后,视线相对,第一次正面看他。
他穿的是黑色T恤,紧贴着身体,看起来既精壮又强悍。
深邃的眉眼比宇宙更浩瀚,令人心悸。
他很英俊,是那种既危险,又有攻击性的帅。
跟初恋不同,他全身上下都充斥着野性和强势,让人不自觉地心跳加速。
脑子里莫名回想起同事说的那句“帅得合不拢腿”,这位赫队长,就是活生生的代名词呢。
她的视线很软,很认真,这让赫勋没来由地高兴。
他习惯了隐忍,痛苦和愉悦,对他而言都只是身体上的一种神经反射,因此不会表现在脸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