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们说了一会儿话,傅曦走过来,对马燕礼貌性地微笑,琳琅给双方介绍名字。
得知马燕是琳琅最好的朋友,傅曦脸上的笑容更加真挚。
一番寒暄过后,送了马燕一支国外牌子的钢笔,就当作是见面礼。
马燕笑呵呵地接了,看傅曦越发的顺眼,温和大气,气质也好,琳琅眼光真不错!
家里开饭时,马燕推辞着回家帮她妈带娃,一阵风似的溜了,跑得比兔子还快。
傅曦在陆家吃了第一顿饭,还挺适应的,饭桌上连连称赞刘彩英的厨艺好。
把未来的丈母娘哄得笑逐颜开,刘彩英不停地给傅曦夹菜,乐得都快找不到北。
陆红星表情严肃,问傅曦对未来的规划,得知傅曦以后打算出国留学一段时间。
是学校公派的那种类型。
“哎哟,你瞪眼干什么,留学又不是不回来?”
刘彩英替傅曦说话,不觉得这有什么。
“陆叔叔,我留学三年就会回国,不会长期待在国外。”
傅曦斩钉截铁地说,他祖祖辈辈都在首都,家人都在,何况如今还有琳琅。
如果不是公派留学的资格很宝贵,他还舍不得琳琅,如果被人撬墙角了怎么办。
陆红星的眉头略微舒展几分,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,“学好知识回国建设。”
他不是迂腐的人,只是关心则乱,担心国外纸醉金迷,小年轻经受不了考验。
又担心闺女心情不好,所以才会板起脸来,其实是试探傅曦的态度。
留学时间不算太长,闺女正好能够好好学习,饭桌上重新恢复和睦的气氛。
傅曦大口吃着饺子,陪着陆红星喝了两杯烧酒,俊脸微微泛红,眼睛亮晶晶。
琳琅托腮看他,莫名觉得秀色可餐。
饭后,傅曦陪着陆红星下象棋,刘彩英收拾桌子,在厨房跟闺女闲话家常。
说起琳琅兼职的事情,“不要太辛苦了,家里不缺钱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