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各自暂且休整。
做一些后续安排。
为防南槎涌跑路。
他暂且只能由山京县公安,押解到地方公安所看着。
他可以自由跟人往来,但是不得离开地方公安所。
这是一种非公开私了方式。
各方包括各地系统同意,一样具备法律效率。
只是没有写在明面上。
谁都不想把事情闹大。
这种约定成熟的私了,是在社会实际运行中发展起来的。
这种私下运行模式,最终能不能得到明面上的法律认可;还有待时间验证。
像大明历史上。
税务单每次都要跑去中央盖章,太麻烦。
然后官员私自提前盖好很多空单。
最后直接填上就是。
偏偏这个事情没汇报给老朱。
又违法又欺君。
最后老朱一怒之下。
把所有盖空单的人全部摘脑袋。
一口气杀上万人。
按理说官员想出这种变通办法,肯定是为了提高效率。
但他们错就错在没有禀报老朱,就直接这样搞起来。
要知道在那个年代。
欺君罔上。
本身是大忌。
现代社会要好一些。
为了公平正义和效率。
为了变通。
允许下面进行一些自由探索。
不搞出大问题就行。
毕竟现在皇帝都没有了,不需要树立皇权威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