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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80章 人物小样 王秉春(第3页)

我这小眼睛,贼聚光!

老家那边有药都,在古代就已经成市了。

市场里转悠了几天后,我不顾家人的阻拦,一个人北上。

落脚在春城,因为一座山;

扎根在淞江,为了一个人。

长白山的物产,足够让我的买卖兴隆;刘丹凤的加持,可以给我带来更大的回报。

那天,钱珊问我:“爸,你跟我妈是怎么认识的?”

我寻思了一下:“你说的是哪个妈呀?姓刘的还是姓董的?”

就因为这么一句无伤大雅的话,钱珊就在她婆婆的叫好声中把我摁那一顿捶!

你们评评理,这是一个儿媳妇该干的事儿吗?

都说我偷她手机卖不敢告诉她,搁你你敢说吗?

……

和钱亦文相识,始于牛黄。

这家伙好命,我这一辈子才只收过五次牛黄,他一个人占了我一半的量。

刚接触的时候,我一直怀疑他家养了很多狗。

要不是天天进出都踩狗屎,哪能有这么多好的运气?

倒腾药材,开饮片厂,生产电脑、手机,每一步都那么顺。

人家的命为什么就那么好呢?

我问写书的,她说她也不知道……

关于我和钱亦文的关系,有人说超出了生意伙伴应有的范围。

最典型的例子,有人说初相见就帮我调解了和大记者的矛盾,这不合常理。

初相识就介入别人的家事,这似乎不是一个正常人该做的。

我觉得有些人看问题还太肤浅,没有从深层次里去分析。

他要是不让我和大记者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,我们能给他日夜加班地研究出一个姑爷来吗?

而且,还是那么的出色……

所以,我想这完全是他的私心好吗?

当然,这是玩笑话。

我总觉得,我老王上辈子应该是个善人,在钱亦文的身上干了很多的好事。

不然,他能对我这么好吗?

是不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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