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空之城的神秘新主,注资千亿,成立“天空集团”,现在正在招兵买马。
许多年轻俊杰,都削尖脑袋想进入。
“就是随便逛逛。”
李策继续敷衍。
就想找个什么理由,把陈宣君打发。
当年知了这小子自作主张,以他的名义,给陈宣君递了封情书。
知了哪里晓得,李策对这位大班花,一点兴趣都没有。
见李策说话支支吾吾的,目光也颇为游离,似是不敢跟她对视。
陈宣君自然以为李策对她还有想法。
男人嘛,在自己倾慕的女人面前,不都是这种扭捏的姿态么?
她颇为得意。
陈宣君自小便是无数男生追捧的女神。
她也很享受这种追捧。
跟那时许多追求她的男生,都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。
随便用些小手段,就能让他们茶不思饭不想,甚至为了她争风吃醋、大打出手。
但她从不认为这些幼稚家伙配得上她。
都是些只配被她玩弄和戏耍的舔狗。
李策算是一个异类。
他是陈宣君见过男孩子中最帅的。
当时班上许多女生都对他有想法。
陈宣君起先对李策,也有点意思。
她是班上最漂亮的,李策是最帅的,走在一起,金童玉女,理所应当。
从进校开始,班上近乎所有男生,都在讨好她,追捧她。
唯有李策,他的眼中,似乎从来没有她。
他冷得像一座冰川,近乎不食人间烟火。
若没有那封情书,李策或许会成为陈宣君心中抓不到的白月光、看不见的朱砂痣。
但那封极为肉麻露骨的情书,彻底改变了陈宣君对李策的看法。
原来他的清高自矜,不食人间烟火,都不过是装出来的。
还不是如其他舔狗一样,倾慕于她的容貌?
估计是憋太久了,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骚动,才壮着胆子,给自己递了那封情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