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金三两浑身上下就一个好!”
络腮胡接着说道。
“哪一个好?”
赵让反问道。
“名字好!”
“他的本事和他的名字一样,就只有三两!”
络腮胡这话把赵让逗乐了,笑的直不起腰来。
“看样子你也认可这个说法!”
看到赵让的表现,络腮胡很是开心。
两人在雨中一个说一个笑,完全不像是敌人,反而像是许久未见的挚友。
起码在对于金三两这个人的看法上,他们俩出奇的一致。
“我承认你说得对,他的确没什么本事。所以他靠什么坐上副总镖头的位置的?”
络腮胡环抱双臂,回道:
“还是因为他的名字。”
“他姓金。”
赵让说道。
络腮胡点了点头。
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姓氏,但这种生来就有的东西,却往往能决定人的一生。
听起来极不公平,还很没道理,但这个世道就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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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赵让转念一想,既然络腮胡对金三两如此不屑,那他对金钟镖局的归属又能有多少?
但他刚一动意,络腮胡就将自己右手粗壮的食指竖在嘴前,比了个噤声的手势,说道:
“我要的你给不来,所以咱们之间没有条件可以谈。”
赵让哑然半晌,终究缓缓点了点头。
此刻风几乎停了,雨仍未歇。
天上的乌云被刚才的大风吹得很是稀薄,点点月光从缝隙中漏下,映在赵让的刀锋上,泛着寒意。
对面的络腮胡却突然双手合十于胸,嘴里吟诵了一句佛号,继而将身上已经湿透的罩衣通脱下,露出里面一身黄色的袈裟。
脖子上带着一串核桃大小的佛珠,在月光下同样散发着不弱于刀锋的寒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