冲势非常恐怖。
…………
“噢,自媒体也是开始起飞了啊。”
罗林听着音乐。
发现了里面有大量的个人作者,或者个人工作室。
并且也有大量的翻唱。
在翻唱里,会有十分之一的钱给到原创。
这也是罗林所要求的新模式。
音乐在明面上没有盗版问题,但实际上有另类的盗版问题。
什么意思呢?就是翻唱。
或者更不要脸一点,直接变速。
亦或者加一段话。
这就变成了另外一首歌曲。
然后上传上去,通过这种另类的盗版方式来营利。
那罗林是不允许的啊。
他能让你钻这小空子?
但是,堵不如疏。
罗林是很重视二创文化的。
二创,本身就是一种宣传,是文化的一部分。
其实有很多的二创作品,它是很破圈的,比如说坤流,其作品质量高得离谱,某噼哩噼哩站的二创更是达到了千万播放。
鬼知道,那些“坤坤粉丝”里有多少人切开来是黑的。
而坤也被称为“黑白通吃”的偶像。
所以罗林决定,在合同里就加入二创的相关条约。
什么意思呢?
可以二创。
但是要给原作者分钱,而且是固定的十分之一。
把这个情况给他合理化。
网文也是类似的。
前世也是如此,很多的同人作者,对吧……一边骂唐三,一边写人家的同人作品。
一边骂,一边靠着人家的热度赚钱。
然后赚到的钱还要分十分之一给唐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