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新植的皮。
李俊的手,悬在半空。
柳叶刀的寒光,映进他瞳底,碎成一线冷铁。
李俊的手悬在柳叶刀上方,寸许之距,静如冻湖。
月光偏移半度——那道银线倏然隐没于阴影。
可它已烙进他视网膜底层,像一枚烧红的针,刺穿所有伪装的薄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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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旧疤。
是植皮。
皮下没有他十五岁在油麻地码头扛铁箱磨出的老茧,没有三年前被碎玻璃划开又愈合的螺旋状纹路,
更没有他每次握枪时拇指第一指节内侧因常年抵压扳机而形成的、微凸的角质硬结——那处皮肤,本该比别处厚三分,硬三分,糙三分。
而阿森掌缘那一小片,平滑得反常。
像一张刚裱好的纸,覆在别人的骨上。
李俊没眨眼。
呼吸未滞,脉搏未乱,连袖口随夜风拂起的弧度都与三秒前分毫不差。
他甚至将右臂抬高了两厘米——让弹伤完全暴露在东莞仔视线正中,也恰好令月光斜切过自己小臂内侧:那里,一道陈年旧疤蜿蜒如蜈蚣,疤痕组织微微隆起,边缘泛着淡粉,是十年前替李森挡下三记砍刀留下的“忠证”。
他要的不是证明自己是真的。
而是让东莞仔看见——真货,从来带疤;赝品,只配缝皮。
指尖终于落下。
不是握刀,是叩击刀脊。
一声极轻的“铮”。
柳叶刀震颤,寒光炸开一瞬。
就在刀身嗡鸣未歇、东莞仔瞳孔微缩的刹那,李俊手腕骤翻——不是切向自己,而是以肘为轴,小臂如鞭甩出!
刀尖自下而上斜掠,精准挑开自己弹伤边缘尚未凝牢的血痂!
“嗤——”
一道赤线喷射而出,不朝地面,不向空中,而是呈四十五度角,直射阿森左袖口内侧第三颗纽扣下方——那里,布料比别处绷得更紧,针脚略密,且有极淡的硝烟残留气味,混在药膏气息里,几不可察。
血珠撞上纽扣的瞬间,李俊瞳孔骤缩。
不是因为痛。
是因为他看见阿森左眼睫,极其细微地颤了一下——比正常人快0。3秒。